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自2021年12月27日起,启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书面答复。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样章).docx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