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庐阳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政府权力事项等情况,区政府对权责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庐阳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本)》、《庐阳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和《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庐阳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庐政〔2019〕23号)、《庐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庐政秘〔2021〕22号)即行废止。
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庐阳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本).xlsx
附件2:庐阳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xls
附件3:庐阳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xlsx